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規定,各級民意代表都需依法申報財產,並依同法第六條二項上網公告,唯獨市議員從2008年開始只需申報不需公告,民眾想瞭解相關資訊只能親自到監察院申請調閱,看似管道暢通,不過魔鬼藏在細節中,依規定申請人一次僅能申請查閱一人之申報資料,且限閱30分鐘,另外對同一申報人申報之資料,每年僅能申請查閱一次。規定不但繁複,且不得攝影、抄錄或影印,無形中對人民接觸相關資料設下高門檻,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田君陽表示法規有檢討之必要。 於是我們著手建置這個「議員財產自主公開網」,讓有興趣的民眾到下方點選議員名稱,就能看到財產申報資料,目前網站上只有部分時代力量縣市議員的申報資料,我們持續會邀請全體議員一起在本網站上公開申報資料。